为全面落实好本年度农业机械作废更新补助方针,进步全县农业机械作废更新进展,依照上级农业机械作废更新补助作业安排布置,现将施行我县农业机械作废更新补助作业的有关事项及规则公告如下:
补助目标为我县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人和农业生产经营安排。农业生产经营安排包含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农人专业协作经济安排,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安排。
中心和省级财务资金补助作废农机品种为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一切机械)、乘坐式水稻插秧机、农用斗极辅佐驾驭体系、饲料(草)破坏机、铡草机7类,新增青饲料收成机、自走式花生收成机、谷物烘干机、挤奶机、旋耕机、秸秆破坏还田机6类机具。请求补助的作废农机的发动机等首要部件应完全,来历清楚合法,机主(指合法具有机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人和农业生产经营安排,)应就机具来历、归属等作出书面许诺。契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请求处理作废手续:
(一)到达作废年限。小型拖拉机作废年限为10年(含),大中型拖拉机作废年限为15年(含),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作废年限为12年(含),乘坐式水稻插秧机作废年限为10年(含),饲料(草)破坏机作废年限为10年(含),铡草机作废年限为10年(含);
(二)未到达作废年限,但农机修理企业出具证明,证明机具严峻损毁无法修正的、或修理本钱高的、或安全危险危险大的、或故障率高的(契合其间一条即可);
中心和省级财务农机作废更新补助由作废部分补助与更新部分补助两部分构成。作废部分补助施行定额补助,依照《河北省农业机械作废补助额一览表》(见河北省农业机械作废补助额一览表)履行,更新部分补助规范按农机置办与使用补助方针相关规则履行。农用斗极辅佐驾驭体系作废补助申领要以置办新设备为条件。
作废20马力以下拖拉机,单台作废补助额由1000元进步到1500元;作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置办同品种机具,作废补助规范在原补助额基础上再进步50%,单台最高作废补助额不超越3万元。除20马力以下拖拉机外,对只请求作废不新置办的,履行《河北省农业机械作废更新补助施行方案》规则的作废补助规范;新增的6种机具,按《河北省进步规范后的农业机械作废补助额一览表》进行补助,单台最高作废补助额不超越2万元(详见进步规范后的农业机械作废补助额一览表)。扩展作废补助规模、进步作废补助规范方针施行期限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请求作废。机主持有用的身份证件、机具相关信息比及县农业乡村局依照相关规则请求作废。
2、交售旧机。机主自愿将拟作废的农机交售农机作废收回企业:大城县金野农机出售有限公司,地址:大城县平舒镇杏园村东,联络电线、刊出挂号。
农业机械作废更新补助有关方针承受社会广阔群众监督,信息概况咨询和告发电线、河北省农业机械作废补助额一览表